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研究生的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山东省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指标
(一)根据通知要求,面向退役复学学生单列名额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全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
(二)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分配名额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评选产生。确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要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退役复学学生候选人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组织学生填写《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个人情况统计表》(附件7),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确定。
(三)先进班集体根据第一届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择优推荐。
五、相关要求
(一)2019年1月17日前,各学院将填写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一式两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简介电子版(格式见附件6)、《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个人情况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切实做好此次评优推荐工作。
附件:附件1-6.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7日